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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制定并印发《校园宣传栏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8]     点击次数:      字体大小[ ]

近日,学校党委印发《山东交通学院校园宣传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校园内宣传栏的立建审批、日常管理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办法》指出,校园宣传栏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教育引导师生的重要形式,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必须认真贯彻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头脑,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宣传师生、教育师生、引领师生、服务师生作为主要任务。

《办法》要求,党委宣传部是学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统筹全校宣传栏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协助党委宣传部管理校内宣传栏。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校宣传阵地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整改,确保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党委宣传部 文/刘建军)

编辑:孙琳  /  审核:刁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