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校党委印发《山东交通学院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方案》指出,创建省级文明校园,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参与文明校园创建的积极性,培育学校文明新风,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和文明程度。
《方案》要求,通过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师生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民主法治观念,提高校园文化生活质量,提高校园文明程度,育人环境进一步改善。经过持续推进,使“德育的首要地位、党建的核心地位,学生的主体地位、职工的主人地位,教学的中心地位、质量的永恒地位”得到全面落实和巩固。
《方案》强调,学校将省级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学校目标考核,纳入教育督导工作体系,纳入绩效考核,赋予相应评分权重;党委宣传部要根据文明校园评价细则,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评比工作;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创建工作具体计划,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推动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为加强省级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孙秀丽,党委副书记、院长陈松岩为组长的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成立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下设六个小组,分别为:思想道德建设组、领导班子建设组、师德师风建设组、校园文化建设组、校园环境建设组和活动阵地建设组。
(党委宣传部 文/刘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