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学校近日出台了《山东交通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山东交通学院职能部门联系院部制度》。
《山东交通学院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职责、工作安排、工作内容、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7个方面对领导干部联系学生工作作出具体规定。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要深入二级学院积极联系学生班级,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学生解惑释疑,同时要坚持听课制度,提出加强和改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联系学生班级的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班级活动、做好1场讲座、深入1次课堂、进行1次个别谈话或工作情况交流、深入1次学生宿舍、与辅导员或班主任沟通2次,并不定期与所在班级学生交流。
《山东交通学院职能部门联系院部制度》从工作原则、工作任务等方面对职能部门联系院部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文件要求,职能部门联系院部要聚焦主业促发展,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要点,集思广益,促进院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对外交流、管理与服务等有效提升;转变作风谋发展,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换位思考意识,更好地服务二级学院(部)发展和师生所需;优势互补共发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资源优势和二级学院(部)的人才优势,更好地促进双方共同发展。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要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每学年不少于2次,明确沟通联系人,拓宽联系渠道和丰富联系内容,统筹安排联系相关事项等。
截至目前,学校共有175名领导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其中校领导联系班级8个,中层干部联系班级167个;学校机关职能部门联系院部33个,教学教辅科研单位参照《制度》要求,主动确定联系院部9个。
据悉,学校一直以来坚持弘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陆续建立了一系列联系制度。系列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更加规范地建立起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联系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促进学校机关部门转变作风,更有效地形成全员全力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夺取“1245”攻坚战胜利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