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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布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31]     点击次数:      字体大小[ ]

    日前,学校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正式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备案,准许面向社会公布。
    2016年,学校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在总结以往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学校概况、组织机构、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体系等方面严密修订了《山东交通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章程》,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山东省教育厅平台(http://www.sdedu.gov.cn/),也可登录亚洲通:招生信息网(zs.sdjtu.edu.cn)查询。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开展招生宣传、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也是学校就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学习形式、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向社会做出的庄重承诺,更是学校贯彻教育部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维护学校、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依此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生工作(部)处  文/田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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