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济南市天桥区综治委在天桥区政府会议室召开陈宏岩、郭澄然见义勇为表彰座谈会,陈宏岩、郭澄然获“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
座谈会上,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娄进举介绍了陈宏岩同志的基本情况和事迹。天桥区人大副主任宋光强宣读了天桥区综治委《亚洲通授予陈宏岩、郭澄然获“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的决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联华和宋光强向陈宏岩、郭澄然颁发了证书和奖金。王联华发表讲话高度赞扬了二位同志的英雄壮举。
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天桥区综治委认定陈宏岩、郭澄然两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
天桥区检察院、公安局、堤口路街道党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