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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幕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8-15]     点击次数:      字体大小[ ]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幕墙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社会(2017)1252号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山东交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现根据项目进展对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幕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校园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0911.64㎡,其中:A栋33077.44 m2,B栋27834.2 m2。幕墙工程合同暂估价为90万元,工期暂定30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山东交通学院交通机电教学实验实训楼建设项目图纸及清单范围内幕墙工程的施工及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专职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6 年至 2018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3年),承担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5日至2019年08月19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221号院内4楼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信誉查询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简单装订,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注:资质证书副本(带二维码)、财务状况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通知时间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英雄山路221号院内四楼)持授权委托书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交通学院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山东交通学院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张玉峰                   人:林素琴  孙志豪

   话:13305313091           电     话:18963063327、1836306554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iangmuguanlihc@163.com

 

编辑:基建处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