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建设项目环保检测验收服务单位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检测服务单位采购,采购人为山东交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位于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规划建设面积约56.62万平方米。
采购范围:山东交通学院长清校区建设项目环保检测、验收、编制报告等相关服务。
3.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相关资质的自主实验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单位,请于通知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五路青年大厦5楼513)持授权委托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凡有意参加的报价单位,请报价申请人于2018年03月24日至2018年03月28日(北京时间9:00~16:30),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经五路青年大厦5楼513)报名。
报名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认证证书;(3)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五、报价文件的提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交通学院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交通学院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青年大厦5楼513
邮 编: 邮 编: 250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李靖
电 话: 电 话:156505973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xiangmuguanlihc@163.com